(
一
)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人事工资、安全保卫、老干部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以及文秘资料撰写、打印、信访、保密、文书档案工作和基层政权建设(主要是村委会选举、村民自治等工作)。
(
二
)
行财股
负责民政事业经费、双拥基金、百万行基金、孤儿福利基金的管理、婚姻登记管理,受理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婚姻登记、行政后勤等管理和殡改工作,并具体负责指导殡仪馆、监察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跟踪各镇(办事处)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
(
三
)
优抚股、退伍办(合署办公)
负责革命伤残人员的评定、调级、换证、补证和退役伤残军人的接收安置;负责革命烈士追认工作及抚恤金的发放,安置牺牲病故部队干部的家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办市双拥办的日常工作;负责军队
( 含武警
) 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退休志愿兵、复员干部、转业志愿兵、退伍义务兵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
四
)
救济股
负责农村救灾救济和城乡社会救济工作,管理、接收、拨发救灾捐赠的款物;开展农村救灾保险;负责农村扶贫、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以及孤儿福利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救灾扶贫互助储金会
( 福利基金会
) 和敬老院建设。
(
五
)
城福股
负责弃婴、孤儿收养登记发证工作,指导市福利院做好弃婴安置工作;指导市收容站对流浪、乞讨等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指导强制戒毒所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工作;负责福利生产企业、福利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社区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的发行和销售工作,管理好奖券销售网点,广泛筹集社会福利资金,监督管理有奖募捐福利资金的发放和使用。具体负责收容站、福利院、福利厂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六
)
区划地名股
负责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和报批;组织设置地名标志和管理地名档案;指导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行政区划界线争议并仲裁。具体负责社团登记、民办非企业登记;审核、申报村委会以上行政区划设立、撤销、更名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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